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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新電池法規(guī)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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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新電池法規(guī):2020年12月10日歐盟委員會對外公布了新電池法規(guī)的完整內容,引發(fā)國內外新能源電池產業(yè)鏈以及電池生產企業(yè)的廣泛關注。新公布的歐盟電池法規(guī)由十三個章節(jié)、七十九項條款及十四個附錄構成。新法規(guī)于2022年1月1號生效后,2006年出臺的歐洲電池指令將被廢止。
新法規(guī)將電池分為四類:
•便攜式電池
•車用電池
•工業(yè)用電池
•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
新法規(guī)中提出的新要求主要有:
1.基于REACH的實施經驗,提出了有毒有害物質的定義,并引入了新的有毒有害物質限制要求。
2.針對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和可充電工業(yè)電池提出了碳足跡的要求,該部分要求將分階段實施:首先是要求信息披露,然后進行分級,最后設定強制性限值。
3.針對工業(yè)電池、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和汽車電池中提出了再生料成份的要求,該部分要求將分階段實施:首先制定計算規(guī)則,接著要求自我宣告,最后提出最低再生料成分比例的強制性要求。
4.針對可充電的工業(yè)電池和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在性能和耐用性方面提出信息披露要求。
5.針對可充電的工業(yè)電池和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的制造商、進口商或分銷商提出了供應鏈盡職調查義務方面的要求。
6.強化了現有生產者延伸責任的要求。
7.提出了對報廢電池回收效率和材料回收水平的要求。
8.針對工業(yè)電池和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提出了再利用和再制造方面的要求。
9.決定在2026年1月1日前推出電池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平臺,并提出了電池生命周期信息可溯源方面的要求。
新法規(guī)的突出特點解讀:
新法規(guī)的一個突出特點是要求涵蓋電池整個生命周期的各個階段:從電池原材料的生產加工,到電池產品的使用過程,再到退役及報廢電池的回收利用。
另外,歐盟新版《循環(huán)經濟行動計劃》已把電池和新能源汽車列入重點發(fā)展循環(huán)經濟的七條價值鏈之一。為此,新法規(guī)也將提升電池價值鏈的循環(huán)性作為一項核心議題:法規(guī)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以推動退役電池二次利用的市場化及規(guī);\作;法規(guī)還提出了關于報廢電池的材料(如:鈷、銅、鋰、鎳和鉛)回收利用效率的要求。
新法規(guī)中不同要求的實施強度不一,有的要求是提出信息披露義務,也有的要求是提出了具體限值。很多新要求(如:碳足跡及再生料成份比例要求)走的是分階段的實施路徑,這也為電池價值鏈相關方應對這場歐洲市場準入的新大考提供了寶貴的準備時間。
針對《歐洲電池新法》中提出的新要求,說明企業(yè)需要在產品開發(fā)、原材料采購及供應鏈管理等各個方面及時采取行動,制定并實施中長期的應對方案。本次針對新法里提到的可持續(xù)性和安全性要求,摘要出重點精華與大家分享。
有毒有害物質的限制
2006年的《歐洲電池指令》降低了電池中的汞和鎘的含量,但沒有降低其他有害物質的限制要求。歐洲電池新法維持了現有的對汞和鎘的限制,并引入新的有毒有害物質限制要求。根據《歐盟物質和混合物的分類、標簽和包裝法規(guī)》,具體說明哪些物質可被視為有害物質,歐盟委員會建議在《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的法規(guī)》實施經驗的基礎上,建立引入新限制的全新機制,將由歐洲化學品管理局根據第71條進行評估(“一物一評”)。詳情可參考新法規(guī)的附錄十四,提供了詳細的新電池法規(guī)與舊電池指令的條款比對信息。
碳足跡
碳足跡,是指由個體、組織、事件或產品直接或間接產生的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用以衡量人類活動對環(huán)境的影響。針對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和可充電工業(yè)電池,新法提出了碳足跡的要求,該部分要求將分階段實施:首先是要求信息披露,接著進行分級,最后是設定強制性限值,將于2024年7月1日成為強制要求。
再生料成分
針對工業(yè)電池、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和汽車電池,提出了再生料成份的要求,該部分要求將分階段實施:首先是制定計算規(guī)則,接著是要求自我宣告,最后是提出最低再生料成份比例的強制性要求。
盡職調查
盡職調查強化了現有生產者延伸責任的要求,市場主體(電池制造商、進口商、分銷商)有義務制定供應鏈盡職調查政策,以確定和減輕與原材料采購有關的風險。必須遵循經濟合作與發(fā)展組織礦產供應鏈盡職調查指南,將風險類別擴大到更廣泛的社會和環(huán)境風險,例如:空氣、水、土壤、生物多樣性、人類健康、職業(yè)健康與安全、勞動者權利(包括童工)、人權以及社區(qū)生活等。
電池生命周期信息追溯
歐盟決定在2026年1月1日前推出電池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平臺,并提出電池生命周期信息可溯源方面的要求。該系統(tǒng)將包含關于可充電工業(yè)電池和電動汽車電動電池(具備內部存儲且容量超過2千瓦時)的信息與數據。這些信息與數據應可分類和搜索,尊重開放標準以供第三方使用,電池信息追溯平臺將有三個級別的訪問權限:
•公眾可獲得的信息(電池類型、制造商、成分、客戶關系管理、碳足跡、負責任的采購、再生料成分、額定容量、預期壽命等)
•經認證的市場主體的訪問權限(詳細的陽極、陰極和電解質的組成,拆解信息,爆炸示意圖等)
•市場監(jiān)督部門的訪問權限(證明遵守此《法規(guī)》及其實施或授權措施的要求的檢測報告結果)
此平臺將成為成員國用于報告其市場上投放的電池數量、電池收集數量和循環(huán)利用效率的義務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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